资助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2016-06-21 00:00:00

资助[2016]30号

根据教育部全国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有关通知,现将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续贷工作通知如下:

1.员工填写续贷申请(6月20日—6月24日)

有续贷贷款意向的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应登陆贷款员工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申请。操作方法:员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员工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或百度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员工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并提交申请(申请应满足系统内字数要求,否则学校无法进行审核确认)。

2.学校审核续贷申请(6月27日—6月29日)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在贷款系统中对员工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员工重新填写。

3.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审批贷款(6月30日以后)

员工完成续贷申请并由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国家开发银行、员工生源地县资助中心将完成员工2016年贷款续贷的审批及发放工作。

各学院应当充分重视贷款续贷工作,通知有续贷意向的贷款员工进行续贷申请,确保员工贷款能够按期发放,以免延误员工申请。

重要提示:

1.由于贷款系统内部设置原因,6月30号以后学校将无法为员工办理续贷确认手续,请各学院及贷款毕业生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办理相应手续;

2.若贷款员工生源地县资助中心要求员工在校办理纸质版材料的审核及确认手续,原则上经由学院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即可。如遇特殊规定必须加盖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材料应由员工辅导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员工本人前往3号办公楼502办理盖章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特此通知。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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