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会计学本科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备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和诚信品质,掌握会计、管理、经济、法律和计算机应用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实践能力和沟通技巧,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会计、财务、审计或税务等方面的管理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专门人才。
二、毕业生的基本要求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具有较高的科学素质、人文素养和诚信品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健康的体魄。
3.学科基础知识功底扎实,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基础,掌握会计学专业理论、方法及实务操作技能。
4.熟悉中国的会计规范体系及内容,了解国际会计准则及惯例;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备在企业管理和资本市场中运用现代会计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从事研究型工作的能力。
5.具有人际交往能力、沟通与信息获取能力,以及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持续创新的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专业英语水平。
三、业务范围
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财务核算、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管理、审计及税收筹划等专业工作或管理、研究工作。
四、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
专业核心课程: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电算化会计、管理会计、高级会计实务、税收筹划、财务管理、审计学。
五、教学时数
理论教学环节的总学时数2414,课内学时数2342。
六、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最低毕业总学分196,其中实践教学环节42学分,创新创业教学环节7学分。
七、修业年限
四年。
八、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教学经理: 汪文生 教授 专业负责人: 张俊芝 教授
2018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横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