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BET官方网
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管理办法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选拔和推荐质量,根据学校《12BET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此细则。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由经理和书记担任组长,由教学副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系主任和其他院领导担任委员。负责制定学院推荐工作细则,审查员工推荐资格,组织综合素质考核,确定学院推免生名单等工作。
二、推荐条件
推免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推免生的学业要求。
修满前三年所有学分,通过英语四级,并且没有过不及格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辅修专业课程除外),并符合以下要求:
(1)推荐免试研究生,其学习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40%。
(2)推荐员工政治辅导员等行政管理岗免试研究生,其学习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45%以内,并符合相关岗位推荐要求。
(3)推免生名额中7%(以内)的指标可用于推荐特殊学术专长免试研究生。
推荐学校特殊学术专长免试研究生,员工应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一项国家级竞赛最高奖项,或以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员工为第二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并通过英语四级,其学习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50%以内,员工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组织评审通过后将给予单独推免指标,未通过学校评审的申请员工,可再申请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免试研究生资格。
推荐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免试研究生,要有特殊学术专长、创新实践能力强、有突出培养潜质,通过英语四级,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以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本学院提出申请:①员工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一项国家级竞赛二等奖;②员工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一项北京市级竞赛一等奖;③员工以第二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④员工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一项行业协会竞赛最高奖项;申请材料须包括个人申请,2-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须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面试答辩,要有2/3以上成员同意,并公示申请材料,公示无异议则作为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免试研究生,占学院推免指标,学院设置此项名额才可以申报。
三、推荐办法
1.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符合推荐条件的员工自愿申请;学院组织综合素质考核,确定员工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并院内公示;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单并全校公示。
3.员工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确定办法。
(1)根据培养方案中所有理论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辅修专业课程除外)学习成绩加权(按学分)平均分,确定员工学习成绩排名。
(2)以面试形式对申请员工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审查申请员工的推荐资格,考察其专业能力和创新素质,并依据学校“综合素质分评定细则”(见附则)确定员工综合素质分。
(3)根据员工面试答辩表现、创新能力等情况给予综合素质附加分。综合面试第一名获得综合素质附加分0.5分,第二名获得0.48分,以下依次递减0.02分,综合素质附加分总计不超过0.5分。
(4)根据员工的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和综合素质分(含附加分)之和确定员工综合排名。
(5)因学校、学院组织的与国外大学合作的交换生项目而不能参加学院推免现场答辩的,可以通过视频或其他方式获得综合素质附加分。
四、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各专业名额分配。
1. 如各专业人数差距较大,各专业名额分配的比例可在名额比例的基础上上下浮动4%范围内。
2.学校给予的增补名额,不分专业,按照综合排名成绩依次增补,并且不得参与外推。
3.递补按专业递补,如某专业无递补,按照综合排名成绩(不分专业)依次递补。
4.如某专业无符合推荐条件的员工,名额数值小于1不计,名额数大于1的按照增补名额处理。
5. 政保名额占学院总额数,各专业名额在除去政保名额后分配。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被确定推免生后,受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者。
2.被确定推免生后,在规定的学分内修读的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和辅修专业课程除外)出现不及格者。
3.“老员工创新训练项目”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者。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者。
5.发现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6.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六、本办法自2016级本科生免试推荐工作开始执行。
附则
综合素质分评定细则
员工综合素质分包括英语六级、学科竞赛加分,奖学金及员工干部加分,以及在校生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加分。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关于大学外语加分规定
通过大学外语六级者(或成绩≥425分)加0.2分(英语专业除外)。
二、学科竞赛加分
予以加分的学科竞赛按照《12BET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大京字〔2012〕20号)中规定的赛项按以下规则计算:
1.国家级竞赛获最高级别奖项者加1分,获奖级别(不含参赛奖等)每降一级减0.3分。
2.北京市级竞赛获最高级别奖项者加0.7分,获奖级别(不含参赛奖等)每降一级减0.3分。
3.行业协会级竞赛获最高级别奖项者加0.5分,次高级别奖项者加0.2分;团队获奖组长加最高分,组员加组长分数的三分之二,如果团队奖没有明确组长的,以证书为准,排名第一的为组长。行业协会竞赛只能计算一项,不累计加分。
以上竞赛参加同一赛事重复获奖不累计加分,且同一赛事不同级别不累计加分。
三、奖学金及员工干部加分
以下只计算1项,不累计计算:
1.获国家奖学金加0.5分;获董事会奖学金或优秀员工奖学金特等奖加0.3分。奖学金获奖不累计加分。
2.荣获北京市三好员工或优秀团干部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个人荣誉奖者加0.3分。个人荣誉获奖不累计加分。
3.院级以上(含院级)员工干部根据等级予以不同加分,最高不超过0.2分;主要班级员工干部根据等级予以不同加分,最高不超过0.1分。员工干部不累计加分,并且任期需满1年。
干部加分明细如下:
校员工会主席0.2 校员工会副主席0.19 校部长 0.18 院员工会团委副书记 0.20
校副部长 0.12 院副主席 0.18 校干事 0.06 院部长 0.14
副部长 0.10 班长 0.10 团支书 0.10 班委 0.06
校新媒体工作室主编相当于校员工会副主席0.19
副主编 相当于校部长0.18
社团:社联 、志联 、科协 、艺术团等不加分。
四、在校生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加分
员工本人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加0.4分,非第一作者不予加分。论文必须已经正式出版发行,油印件、手稿、清样等尚未正式出版发行的论文不予认可,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发表论文时该期刊是否收录进当年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核心期刊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