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时,经政治、身体复查合格取得学籍后,由教务处发员工证。
二、员工证是在校员工的身份证明和标志,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涂改或做抵押品。
三、员工每学期开学时必须到校报到,并于一周内由班长将本班员工证收齐,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未经注册的员工证无效。
四、员工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写书面报告,经年级辅导员证明,送院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填写“补发员工证申请表”,到教务处交费补办。
五、员工证每学期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前一周补办一次,员工证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补发一次。
六、员工证遗失、补发后又找到时,应将补发的员工证及时交回教务处,一个员工不得持有两个员工证,如发现转借他人或持有两个员工证者,视情节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七、根据铁道部门规定,寒暑假期间,员工回家乘坐火车,可凭员工证购买员工票。员工证的“火车票减价优待”栏内,乘车区间是指从学校所在地火车站,到员工家庭居住地的最近火车站。因家庭居住地址变更须改乘车区间者,须持家长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到教务处办理,员工本人不得私自更改。如私自涂改证件,除酌情给予纪律处分外,并停止享受员工票一年。
八、乘车优惠卡一年只能使用四次,每年秋季学期末集中补办一次。因损坏、消磁或员工证丢失换补乘车优惠卡者,需在学院进行登记备案,到教务处缴费补办。
九、员工因退学、转学、毕业等原因办理离校手续时,由教务处在员工证上加盖注销/毕业留念。员工休学应将员工证交所在学院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