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院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已修完本人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各门课程一次性考试(考查)合格,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非学位课平均成绩70分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硕士研究生应选题报告已通过。并已在SCI/EI/CSSCI/中文核心期刊(已检索期刊论文)上发表了本学科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学位课平均成绩90分以上,非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已在SCI/EI/CSSCI/中文核心期刊(已检索期刊论文)上发表了本学科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硕士研究生优先排序,当不足名额时发表一般期刊的硕士研究生再做排序。
博士研究生应已通过综合考试。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身份在SCI/EI/CSSCI/中文核心期刊(已检索期刊论文)上发表了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出版了专著(排名前3位),或取得了软件著作权(排名前3位),或获得了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10位)。
二、评审组织
公司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经理、党委书记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经理、分管员工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各系主任、研究生会主席任委员,负责制定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组织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初步评审等工作。
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 任委员:丁日佳 杨庆舟
副主任委员:赵学彬
成 员:宁云才 汪文生 荆全忠 李百吉 张俊芝 尉蔚
秘 书:陈慧昀 张志强
三、评审程序
1.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申报表》和《研究生项目参与证明表》纸质版,同时提交本人成绩证明(盖章)、论文检索证明(盖章)、著作、论文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评分项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原件明细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中各评分项分别由以下人员审核确认:(1)学习成绩、选题报告、综合考试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确认;(2)论文著作由科研秘书审核确认;(3)科研工作由导师审核确认;(4)总分由科研秘书统计填写确认。
2.院评审委员会以院学术委员会为基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者的学习成绩、论著和学术论文水平及科研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其学习和科研评价得分进行确认,按照综合评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初评获奖名单。
3.评审专家组将初评获奖名单交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院评审委员会提交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4.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院公示阶段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本院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校公示阶段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时间
有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务必于10月12-13日当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理化楼302室,并将电子版申请表请发至邮箱glxygjjxj@126.com(文件格式:年级+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硕士+姓名+国家奖学金,如:2016级+学术型+硕士+张三+国家奖学金,2016级+博士+李四+国家奖学金)。过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
本细则由12BET官方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
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综合评价标准
1. 学习成绩
得分=(学位课平均成绩—80)÷5×6+6
2.著作和论文
著作和论文发表的时间为硕士/博士入学当年9月至2018年9月30日,且已见刊,已录用未见刊的论文不计分。
类别 |
出版图书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正式出版) |
层次 |
专著(软件著作权) |
编译 |
检索 |
非检索 |
检索 |
非检索 |
SCI |
EI |
CSSCI |
国际/核心 |
其他 |
国际 SCI/EI |
国际/国内/市内 |
得分 |
30 |
20 |
30 |
25 |
20 |
7 |
1 |
3 |
1 |
(1)若著作和论文为多人完成,著作和论文的总得分不变,按照排名计算得分(导师除外),排名顺序为1,2,…i,…L-1,L,得分比例分别为:L/(1+2+…i…+(L-1)+L),L-1/(1+2+…i…+(L-1)+L),…,i/(1+2+…i…+(L-1)+L),…,2/(1+2+…i…+(L-1)+L),1/(1+2+…i…+(L-1)+L)。(L为作者总人数);
(2)非目前博士/硕士阶段发表论文不计分;
(3)论文本校非第一署名单位的不计分;
(4)单期刊登文章超过100篇的月刊上发表的文章不计分(核心及以上期刊除外);(5)刊期短于1个月的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不计分(核心及以上期刊除外);
(6)中文论文所在期刊在知网上检索不到的不计分;
(7)英文论文未提供原件及有效证明的不计分;
(8)CSSCI来源期刊按照CSSCI期刊计分,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及来源集刊按照核心期刊计分;
(9)EI会议合作特刊按照会议论文计分;
(10)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研究成果论文集论文按其它刊物计分;
(11)SCI/EI/CSSCI检索的论文必须提供正式检索证明;
(12)会议论文年度不超过两篇(按最高分计);
(13)如一篇论文被多个文库收录,按得分最高的计算,不重复计算。
3.科研工作
研究生参加或担任负责人(包括子项目负责人)的科研项目以与学校签订的科研合同为准,根据研究生参加科研情况进行分值计算。
(1)老师严格依据科研院“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记录的自己主持的项目情况为员工出具科研工作证明,不在 “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的项目不得纳入该项的评定。
(2)一位老师只需提供一份《研究生项目参与证明》,根据博士/硕士参加科研情况进行总体分配,并签字确认。
(3)研究生主持或参与的项目限定为自己老师的项目,参与的其他老师的项目不纳入评定;
(4)依据科研院“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的项目信息确定项目起始日期,如有特殊情况项目结束日期最多延迟一年,研究生在该期间参与项目研究的方可作为项目主持/参与人加分;
(5)博士生完成和在研的科研项目不超过2项,主持项目(或子项目)最多为1项;
(6)硕士生完成和在研的科研项目不超过1项;
(7)博士生担任一个项目(包括子项目)负责人根据完成情况最多可得12分,每参加一个项目根据完成情况最多得8分;
(8)硕士生担任一个项目(包括子项目)负责人根据完成情况最多可得9分,参加一个项目根据完成情况最多得6分;
(9)科研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子项目划分,纵向/横向项目以合同经费额确定子项目数,合同经费额50万元以下的项目,子项目数为1;合同经费额为50-100万元的项目,子项目数为2;合同经费额为100-150万元的项目,子项目数为3;合同经费额为150万元以上的项目,子项目数为4;
(10)每项科研项目或子项目最多可有2名研究生参加,负责人只能有1人;
(11)若研究生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奖,该项目的得分乘以一定比例:获国家级奖乘1.5,获省部级奖乘1.3,获校级奖乘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