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项目基本要求与规定
1.项目类别
创新训练项目按规划、重点和一般三种类别予以立项资助,并根据今年国家、北京市有关政策从规划和重点资助项目中分别申报“国家老员工创新训练项目”和“北京市老员工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
2.执行年限
项目执行年限为1.5年期,从第五学期开始至第七学期结束。
3.项目团队组成
原则上以“科研选题训练”期间建立起的团队为创新项目团队,导师不变。
4.选题要求
延用科研选题训练的选题。(选题题目原则上不改,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个别微调某个字的可以修正,但需要告知我。)
5.成果要求
成果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和标志性成果。
(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包括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和撰写符合规范要求的学术研究论文(或创新性实物作品),是各项目必须完成的,是项目通过结题验收的依据。
(2)标志性成果。标志性成果包括依托项目取得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网中网财务决策大赛,校级不算)。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几项作为项目的标志性成果。
对于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项目组员工在论文完成的作者排序中须列前三位。依托列入“国家老员工创新训练项目”和“北京市老员工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的项目,在其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中须明确标注“国家老员工创新训练项目资助”(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National Training Program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for Undergraduates”)或“北京市老员工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资助”。
如选择参加学科竞赛获奖作为标志性成果,所依托的项目其来源须为学科竞赛的参赛项目。
6.资助标准
(1)规划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
(2)重点项目按理、工、管项目每项1万元。
(3)一般项目经费共计13.6万元,27组。由学院根据项目组数及人数分配,每组的经费总额为1300*人数。
注:10月11日前如果填写好项目申报书,导师审核签过字,经理审核签过字。10月12日以后就可以报销。
二、规划和重点项目要求与规定
1.原则上规划和重点资助项目选题应来源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优先支持纵向选题的创新训练项目。
2.优先保证第一指导教师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创新训练项目。
3.列入规划和重点项目除要完成成果的基本要求外,还须至少完成一项标志性成果。
4.重点项目的经费预算有严格的要求,需要支撑材料,后续将另附通知。
遵循以上原则,根据上学期评申报的结果,选出了规划项目5项(即国家级大学创新训练项目)如下表:
选出重点项目4项,(即北京市老员工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如下表:
其他为一般项目共计27组。
三、工作要求
1、网络填报并导出项目申报书
可以先按照样式参考通知附件1填写,待主要内容填写完毕后,拷贝到系统中,最后提交的为系统导出的项目申报书。
2、经费预算按照申报书附件2中的经费注释和要求填写,注意有些项有比例要求。
3、规划项目、重点项目一定要有标志性成果,即发表论文。
4、时间要求
9月28日开始网络填报, 9月30日完成网上填报并保存,先不要提交,学院将在10月1日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各组将在10月11日前完成修改并提交。提示:执行保存后,员工也可以在十一期间修改信息,执行提交后,不能修改信息。
注意:填写过程中,可以实时进行保存,准确无误后,执行提交。
四、其它
1.通知可在教务处网站查阅下载(教务处/老员工创新训练)。
2.关于创新训练项目管理系统的相关使用说明(团队建立、课题建立、申报书网络填写等),可登录系统后进行下载查阅(点击系统中符号/系统说明)
3.联系人:邹殿龙,联系电话:62331965。
附件下载:
通知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
申报书附件2:关于申报书中经费预算科目注释和要求.doc
系统操作-创新训练项目(员工):申报书填写说明.pdf